根据《湖南农业大学解除学生处分规定》(湘农大〔2018〕28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及所在学院副书记签署意见,学院党政联席会初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等程序,拟解除蔡琪等11名学生的留校察看处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学院
受处分原因
处分种类
1
蔡琪
商学院
考试违纪
留校察看
2
刘梓豪
3
黄潇利
人文与外语学院
4
李奕萱
资源环境学院
5
孔一钦
6
胡贞琪
动物医学院
7
谢凯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8
唐非台
教育学院
9
杨舒伊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10
李嘉欣
11
薛璐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日-12月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第十二教学楼211),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0731-84638476。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