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评奖评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有关评奖评优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2021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1.国家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湘农大发〔2021〕31 号)执行(文件详见 2021 版《学生手册》)。
2.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湖南农业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湘农大〔2019〕23号)执行(文件详见 2021 版《学生手册》)。
二、名额(比例)分配
(一)国家奖助学金
根据湖南省资助管理中心分配给我校的国家奖助学金总名额,结合学校实际,按照以下原则将名额具体分配至学院。
1.国家奖学金
在确保每个学院分配1个指标的前提下,根据上级文件需向农林水师等特殊学科(特殊学科名录由教务处提供,下同)适当倾斜的要求,该类学科所在学院每院分配1个指标。剩余指标根据学院参评人数占全校参评人数比例及指标余额进行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上级文件需向农林水师等特殊学科适当倾斜的要求,该类学科所在学院每院分配3个指标。剩余指标再按60%依据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进行分配,40%依据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占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因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要到10月12日结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具体分配需待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数据库核定后发布。
3.国家助学金
在确保全国资助管理系统公布的我校重点保障人群(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评定国家一等助学金的前提下,根据上级文件,需向农林水师等特殊学科适当倾斜的要求,该类学科所在学院每院每档分配5个指标。剩余指标再按60%依据各学院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全校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进行分配,40%依据各学院学生总数占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因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要到10月12日结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具体分配需待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数据库核定后发布。
4.以上分配至学院的国家奖助学金名额若学院没有用完,由学校收回再统一调整分配。
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国家励志 奖学金名额 | 国家助学金名 额 | ||
上级要求名额分配 | 其余名额分配 | 合计 | |||
农学院 | 1 | 1 | 2 | 816 | 一等2050 二等871 三等3228 |
园艺学院 | 1 | 1 | 2 | ||
景艺学院 | 1 | 2 | 3 | ||
体育学院 | 0 | 1 | 1 | ||
植保学院 | 1 | 1 | 2 | ||
生科学院 | 0 | 1 | 1 | ||
资环学院 | 1 | 2 | 3 | ||
动科学院 | 1 | 1 | 2 | ||
动医学院 | 1 | 1 | 2 | ||
机电学院 | 0 | 2 | 2 | ||
水土学院 | 1 | 2 | 3 | ||
食科学院 | 0 | 1 | 1 | ||
化材学院 | 0 | 1 | 1 | ||
信科学院 | 0 | 3 | 3 | ||
经济学院 | 0 | 2 | 2 | ||
商学院 | 0 | 3 | 3 | ||
公法学院 | 0 | 2 | 2 | ||
人外学院 | 0 | 1 | 1 | ||
教育学院 | 1 | 2 | 3 | ||
马院 | 0 | 1 | 1 | ||
总计 | 9 | 31 | 40 |
(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各学院需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不得超过13%的评定总比例(其中一等奖学金不得超过3%的评定比例,二等奖学金不得超过10%的评定比例)。
三、进度安排
项 目 | 报送时间 | 负责科室 | 联系方式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10 月10日前 |
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 | 联系人:李珊 地 点:逸苑楼 203 电 话:84618025 邮 箱:121224727@qq.com | 需完成湖南省资助信息系统信息导入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0 月29 日前 | |||
国家助学金 |
10 月 29日前 | |||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
10 月29日前 | |||
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标兵 三好学生 | 10 月29 日前 | 学生教育科 | 联系人:王方晖 地 点:逸苑楼204 电 话:84635199 邮 箱:43771070@qq.com |
四、材料报送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表中推荐学生“获得的奖项”一栏不允许为空,申请审批表内所有选项都要填写完才能上报。其中,不同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意见及院系意见,不能雷同;必须等学校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通过审核后再直接从系统中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学院留存一份,学校一份,教育厅一份;申请人、推荐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不得用手写体印章、公章等替代;院系意见加盖学院公章,不能用学院学工办、学院党委(党支部)公章代替。
2.学院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介绍、家庭经济情况、获奖情况等)要求 1000 字左右,图文并茂,纸质档1份并交电子文档(需附学生的证件照电子版)。
3.各科成绩单(需到教务部门打印并盖教务部门公章或学院公章)、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各一份。
4.《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见附件3)纸质档各1份并交电子文档,初审名单表和评审情况报告打印后经办人和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20-202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1份,必须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申请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2.推荐材料、各科成绩单(需到教务部门打印并盖教务部门公章或学院公章)各1份。
3.《2021年湖南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纸质档1份并交电子文档,打印后经办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并盖学院公章。
(三)国家助学金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必须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申请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档1份并交电子文档,必须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经办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并盖学院公章。
3.导入系统的“申请理由”至少有 20 个字说明,且不能全部都是笼统一个情况。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1.《2020-2021 学年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报》(见附件5)纸质档1份并交电子文档。
2.《湖南农业大学 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名单》(见附件6)纸质档1份并交电子文档。
(五)校级先进班集体
1.学院综合推荐材料纸质档1份(主要从班级思想政治教育、 学习状况、班级特色、团学活动、获奖等方面进行介绍),要求图文并茂,落款为学院并加盖学院公章。
2.《湖南农业大学 2020—2021 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见附件7)纸质档1份并交电子文档,纸质档要求副书记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六)三好学生标兵及三好学生
1.《湖南农业大学 2020—2021 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见附件8)、《湖南农业大学2020—2021 学年度三好学生审批表》(见附件9)纸质档各1份,要求加盖学院公章。
2.《湖南农业大学 2020—2021 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汇总表》(见附件10)、《湖南农业大学 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汇总表》(见附件11),纸质档各1份并交电子文档,纸质档要求副书记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校级先进班集体、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及三好学生还需填报《2020—2021 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纸质档1份并交电子文档,纸质档要求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28号)要求,各学院要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原则上保障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享受最高档次资助;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同时,将地方公费定向师范生等实行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中符合条件的家困生建档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获奖)范围。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的通知》(湘教通〔2021〕213号)要求,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收取学生的奖助学金作为班费、学生活动经费、外出考察费、实习经费等;不得对学生获得的国家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不得巧立名目侵占、挪用或收回、扣减国家资助资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国家资助资金;不得擅自变更受奖助学生。
(三)学校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0731-84618025、咨询邮箱:XNXSZZ@hunau.edu.cn,畅通反映渠道,广泛接受监督。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附件4:2020—2021学年度年湖南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附件5:2020—2021学年度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报
附件6:2020—2021学年度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名单
附件7:湖南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附件8:湖南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附件9:湖南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审批表
附件10:湖南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汇总表
附件11:湖南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汇总表
附件12: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情况汇总表
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