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细则
时间:2016/03/24 10:1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第一条  为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促进班主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发挥班主任队伍学生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班主任学生集体建设重要组织者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成长辅导级实行全面管理班主任工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班主任任职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二)热爱班主任工作,热心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干部

(四)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五)退休人员一般年龄70周岁以下。

第四条  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指导学生学习时事政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针对学生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二) 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动态,积极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尽力解决学生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及时反映学生的合理化解学生的各种矛盾,处理学生的突发事件;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引导学生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

(三)抓好班风建设指导班级开展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及其他活动推动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创建等工作,促进班级形成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团结友爱、艰苦朴素、遵守纪的良好风尚 

(四)抓好学风建设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改进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学习、和其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学成绩英语过级率考研录取率;督促学生遵守作息时间学习纪律和考试规定,提高到课率和课堂学习效果培育好学、乐学、善学的优良学风

    (五)抓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深入学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经常性开展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溺水等专题教育,特别是在学生假期和外出实习离校前强调安全意识,排查宿舍安全隐患。

(六)加强与辅导员任课老师及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了解或反馈学生学习、生活、行为表现情况

(七)重视班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

(八)协助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开展个性化就业创业指导,提供有效就业信息;做好学生考研、考证辅导动员和考研上线学生推荐录取工作;做好公务员、选调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就业实训创新创业论坛和人才招聘等活动。

(九)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六求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主要包括大学生科创基金项目、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团支部风采大赛、创青春创业计划竞赛等活动。指导学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加强团支部的管理建设

(十)协助抓好学生入学、军训、社会实践、实习、毕业环节工作协助做好学生的学杂费催缴学生资助、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协助做好心理问题学生的排查危机干预工作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做好学生年度综合测评、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十到位”,即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突发事件、学风督查、考风考纪教育、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维稳催缴学费、学生住院等个方面,班主任必须亲自到位做工作。

(二)至少下班级一次,每学年上每位同学至少一次与重点学生谈话必须有记录

(三)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含培训会、学习讨论会每学期参加以上的班级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填写班主任日志。

(四)班主任上任后应在2个月内全面熟悉本班学生基本情况。

(五)每学期跟班、查课4(节)次以上,并记录

 第六条  班主任的选聘:

(一)学校各级管理干部和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要把班主任工作作为教书育人应尽的责任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

(二)班主任选聘工作由学工部统筹协调管理,由学院负责具体实施,班主任选聘结果学工部审核备案学院每年选拔部分机关优秀管理干部充实班主任队伍学工部每年向学院推荐部分机关优秀管理干部应聘班主任。

(三)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聘期一般为4年,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可以连续聘任,原则上每教师只能担任班的班主任,特殊情况只能担任同年级同专业两个班的班主任

(四)学校所有教师必须担任1年以上班主任并经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学校管理干部必须担任1年以上班主任并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方可申报副处或正处级职务。

第七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班主任考核每年一次,6-7进行学工部统一部署,学院具体实施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考核方式。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办法要求采用座谈会、个别访谈、检查工作记录、评定班级建设效果、学生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其中,优秀等控制在15%以内,良好等级控制在45%以内,考核结果为优秀直接认定为年度校级优秀班主任学校每年表彰一次。班主任考核结束填写考核登记汇总表,报学审核备案

(四)学校将各学院班主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提高计分权重

第八条  班主任待遇

(一)学校设班主任津贴,根据考核结果,每班优秀3000元、良好2500元、合格2000标准发津贴不合格班主任津贴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

(二)学校和各学院为班主任创造优良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与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学习培训机会

第九条  班主任的解聘和辞聘:

(一)班主任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班主任工作者,应予解聘

(二)在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解聘,并取消当年的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三)个人因各种原因需辞去班主任工作者,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学院提出辞呈,经批准后方可离任。

第十条  工作细则自2016331日起执行《湖南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暂行条例》(湘农大〔2009〕19号)同时废止。

第十  工作细则学校负责解释,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咨询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答复

 

 

 

 

 

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