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班级提名、学院(部门)考察推荐,党委学工部审核,学校审定,现将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定结果、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东方科技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结果由东方科技学院单独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3月15日—3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反馈到党委学工部思政教育科,联系人:朱逸飞,联系电话:13142125040。
经个人申请,班级提名、学院(部门)考察推荐,党委学工部审核,学校审定,现将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定结果、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东方科技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结果由东方科技学院单独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3月15日—3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反馈到党委学工部思政教育科,联系人:朱逸飞,联系电话:1314212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