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提升工程省级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6〕514号),《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5〕7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实施第三周期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安排,现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学风建设精品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
(一)项目建设目标
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当前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体制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平台载体创新、方法手段创新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推动全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项目建设内容
通过创新决策沟通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制度设计,调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积极性,确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高校的首要工作地位。通过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平台载体和方法手段,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必须是工作项目,项目建设要彰显改革,着眼于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模式、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平台途径等,鼓励跨部门,跨院系进行探索,项目设计和建设要有可操作性,要立足学校实际,着眼于打破常规、破解难题,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树立新的工作理念,开创新的工作思路,打开新的工作局面。
(四)项目遴选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职干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基础、工作条件和工作专长,选择相关改革创新点进行申报。
2.项目必须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建设期为1-3年,建设目标可行,建设计划周详,建设条件有保障,并在校内开始试点或实施,具有示范推广作用。
3.项目组成员为5-10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是项目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根据项目需要,可邀请其他校内外相关专家参与项目组。
4.目前仍承担省级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第一、第二周期建设任务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省级改革创新项目。
(五)申报名额与材料报送
立项名额3项。申报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前将《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报书封页复印件交学生教育科李涛。邮件标题统一命名“XX学院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
二、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
(一)项目建设要求
通过2到3年的建设,共同体参与方要在目标共同、机制共建、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项目的建设应建立在地方、高校、行业企业或基层社区切实支持和实质性重点共建的基础上,除体现高校牵头外,也要体现合作方为主参与。共同体要能充分体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承担具体实践育人任务,实现服务和引领同步,各方任务要明确,职责要清晰,建立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实践育人机制和载体。项目建设要有良好的基础,从高校实践育人的实际出发,在组织管理、联动对接、基地建设、项目平台、人才培养等方面已作出积极探索实践,措施有力,成效显著。高校和主要参与单位要汇聚相应资源要素,在硬件设施、实践平台、人员经费投入等方面,能够为共同体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支撑与保障。
(二)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学院(单位)和校外主要参与单位必须签订实质性的、深度合作的、操作性强的合作协议。项目建设的目标可行、计划周详、条件有保障。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大学生(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系统干部或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每人限主持1项。
(三)申报名额与材料要求
立项名额3项。申报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前将学院与主要参与单位合作共建实践育人共同体的协议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申报书》以及主要补充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档和电子档交学生教育科李涛,邮件标题统一命名:“XX学院2016年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申报书
三、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
(一)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培育网络文化精品项目,引导高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校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促进高校丰富校园网络文化内涵和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师生网络文明素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紧扣立德树人,立足学校实际,结合大学生成长需求,不断创新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载体途径,打造一批网络主题教育活动,研发一批网络文化产品,建设一批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工作载体,推动校园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优化校园网络平台的用户体验和互动功能,建好、用好网络思想文化阵地,拓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项目建设要求:精品建设项目要以创新性、时效性、代表性、广泛性为宜,社会影响较大,传播效果良好,富有网络特色,突出主流文化,体现精品创意。一是项目内容应贴近大学生思想实际和成长需求,教育内容要体现网络特点,不能自说自话,要尊重学生的创意创新。二是项目建设形成的成果形式要力求多样多变,不能因循守旧,要注重标题的凝练性、内容的故事性、蕴涵的深刻性、语言的感染性、阅读的便捷性,使网络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既满足趣味性,又保证信息量。三是要更广泛、更充分的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网络精品项目的建设中来,调动师生员工参与网络文化精品创作,加强产品供给,解决供需脱节问题。四是项目具有比较鲜明的特色,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成为我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品牌。
(三)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1.必须为学校已立项项目,并已经在学校广泛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初步成效明显,项目实施覆盖学生面广,具有推广示范作用。
3.项目建设期为1-3年。项目建设目标可行,建设计划周详,建设条件有保障。
4.项目负责人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内的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专职干部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每人限主持1项。已承担提升工程省级项目未申请验收或考核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省级项目。
(四)申报名额与材料报送
立项名额3项。申请者须填写《2017年湖南农业大学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于2016年11月22日交学生教育科李涛。邮件标题统一命名“XX学院网络文化精品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3:2017年湖南农业大学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
四、特色成长辅导室
(一)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要求和遴选条件等与2013年申报文件相同,具体见《关于申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3〕22号)。
(二)申报名额与材料要求
1.学校推荐1项。未评为省级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的学院均可申报。
2.材料报送。申报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以及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请装订成册)纸质档和电子档交学生教育科李涛,邮件标题统一命名:“XX学院2017年特色成长辅导室申报材料”。
附件4: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特色成长辅导室申报表
五、辅导员名师工作室
(一)项目建设目标
鼓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力量,凝练特色,培育和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使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以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
1.在知识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成员在系统掌握思政教育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的基础上,研究与辅导员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九大方面系统知识,进而聚焦九大职业功能中的某一专业化方向,理论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认识,力争成为该领域的专家。
2.在能力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掌握丰富的工作技巧,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日常事务。
3.在从业资格方面,鼓励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积极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证书;鼓励考取其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创业教育培训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格证书。
4.在工作研究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养成“在工作中加强研究,在研究中促进工作”的良好习惯,具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独立主持省级及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的研究能力。
5.在作用发挥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带动本校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具备指导本校辅导员开展工作研究与实践创新的能力,具备开设针对其他辅导员的专门指导课程或讲座的能力。
(二)项目建设的内容及要求
1.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要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辅导员九大职业功能某一功能的某一个方面,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2.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能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力争在聚焦的专业化方向上取得科研成果的突破。
3.打造优秀团队。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成长成材。
4.嵌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建设。尤其应注重在两支队伍(辅导员、思政课教师)优势互补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将思政课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嵌入工作室(工作项目)建设中,创新两支队伍融合的现实路径。
5.推广教育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乃至全省范围内介绍、推广。
(三)申报名额与材料要求
1.立项名额5项。此项目申报限于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专职辅导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从事学生工作的科级或副处级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承担了省级辅导员团队项目建设任务仍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材料报送。申报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以及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请装订成册)纸质档和电子档交学生教育科李涛,邮件标题统一命名:“XX学院2017年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附件5:湖南农业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六、学风建设精品工程项目
(一)项目建设目标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探索新时期学风建设的新模式,通过挖掘学风建设先进典型,开展校院两级精品活动,树立学风建设品牌,促进各学院优良学风形成,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学习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校上下形成崇尚科学、奋勇拼搏、创先争优的浓郁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学校或学院特色活动,结合实际,选取有一定影响力,实施效果比较好,学生认同感比较强的学风建设项目。项目内容可以包括学风促进活动、学习竞赛、学术论坛、学术讲座、学习典型宣讲、专业学习活动等与学习有关的各类活动。项目建设旨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原则上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主持,主要做到“三有”,一是有积累,项目是已经实施多年,具备一定的基础,具有一定的特色,社会和师生反响比较好;二是有影响,项目在校内具有引领作用、示范效应,在学校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有一定的宣传报道,能够成为学校学风建设的品牌;三是有成效,项目育人效果明显,学生参与广、受益大,教育功能和示范作用能够辐射全校。
(四)申报名额与材料要求
立项名额5项。申请者须填写《2017年湖南农业大学学风建设精品工程项目申请书》,以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贴在档案袋上,并于2016年11月22日前报送文渊馆103室学生教育科李涛。
附件6:2017年湖南农业大学学风建设精品工程项目申请书
六、其他事项
1、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行文立项建设。
2、为扩大项目参与面,2016年已经承担了相应类别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不得申报同一类型的项目。承担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示范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改革创新项目和网络文化精品项目。承担了省级辅导员团队项目建设任务仍未结项的不得申报辅导员名师工作室。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网络文化精品项目,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期为1-3年,学风精品工程建设项目2年。对建设到期的项目,学校将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开展结项工作。结项通过的,将发文并颁发相应的结题证书。结项不合格的,将发文予以通报。
4、各项目申请表格可在学生在线网“重要通知”栏中下载,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网络文化精品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学风建设精品工程项目的遴选和立项,并在立项的校级项目中选报参与省级项目评审。
5、对于立项建设的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按教学科研项目等政策规定加强项目管理。
附件: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
2. 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书
3. 2017年湖南农业大学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
4. 特色成长辅导室申报书
5. 2017年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6. 2017年学风建设精品工程项目申请书
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代章)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