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1)
时间:2005/08/03 19:43:28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为了更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定《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试行办法》

一、  大学生综合考评标准

综合考评采取量化、定基分,再根据量化标准,有所侧重地分别加分或减分的方式进行。考评基分定为300分,德、智、体各占100分,智育项的加分占整个加分的二分之一。

综合考评的量化标准如下:

(一)思想品德素质考评标准(100分)

1、政治素质(25分)

①、政治方向(参考分15分)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②、政治态度和政治水平(参考分10分)

关心政治和国家大事,经常阅读报刊杂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团活动;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以下简称两课),成绩良好;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社会现实问题。

打分依据:

达到上述要求,“两课”成绩分别在80分以上,政治学习和党团活动无缺席者评为a,记25分;

基本达到上述要求,“两课”成绩在7080分之间者,评为b,记20分;

表现一般,“两课”成绩在6070分之间者,评为c,记15分;

表现较差,“两课”成绩不及格者,评为d,酌情记114分。

加分和扣分:

1)参加党校学习,积极要求进步者加14分;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在校、院(系、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学习心得或在校、院(系,部)政治理论学习经验交流会上作过经验介绍的分别加2分、1分;

3)政治学习或党团活动无帮缺席者每次扣1分;

4)发现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知情不报或进行庇护者酌情扣25分;

5)违反政治纪律者将依据纪律处分扣分标准予以扣分。

2、思想素质(25分)

1)爱国主义精神(参考分10分)

自觉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及民族的尊严,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爱家乡、爱学校爱专业、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家乡、学校、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活动。

2)集体主义观念(参考分8分)

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热爱集体,积极参与各种集体活动;服从集体管理,自觉服从大多数人的意见,不搞小团体主义。

3)人生观和价值观(参考分7分)

有理想和事业心,珍惜学习时间;关心他人、学校和社会的发展;乐于为社会和他人做好事,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打分依据:

达到上述要求,在社会和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者评为a,记2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在各项社会和集体活动中能积极参与者评为b,记20分;表现一般,在社会和集体活动只是普通参与者评为c,记15分;较差者评为d,酌情记114分。

加分和扣分:

1)参与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者加510分。

2)被评为学雷锋活动积极分子者加2分;

3)未经许可不参加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者,制度一次扣1分;

4)做出有捐赠国家和民族尊严的事扣1015分,情节严重者,整个思想大项记为0分;

5)有损害集体荣誉言行者,酌扣210分。

3、道德素质(25分)

1)社会道德(参考分10分)

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自学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各项义务;

爱人民: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和首创精神,自学同群众和同学打成一片,积极参加各种为民服务和社会义务及福利活动。

爱劳动:积极参加专业劳动、社会劳动和各种义务劳动。

爱科学:刻苦钻研科技知识,并自觉运用科技知识为生产实践服务,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

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公共设施和集体财产,自学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不损坏树木花草,不损坏他人的财物。

2)学生道德(参考分15分)

尊敬老师,诚实、谦虚;尊敬长辈、听从父母及长者教导;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勇于开展批语和自我批评;讲文明、懂礼貌,热情和气;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生活朴素,作风踏实,勤俭节约。

打分依据:

符合上述要求,在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及社会义务劳动中积极组织和参与者,评为a,记25分。

基本符合上述要求,但在上述活动中只是积极参与者评为b,记20分,一般评为c,记15分;较差者,评为d,酌情记114分。

加分和扣分:

1)敢于揭发、批评、罅损坏公物和破坏公用设施等行为和现象者酌情加12分;

2)未经许可,不参加规定参加的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进行,每次扣2分;

3)损害公物、公共设施,破坏校园环境者,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者将按纪律处分有关规定扣分。

4、法纪观念(25分)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参考分10分)

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令和政策,自觉依法办事;认真上好法律课,成绩良好;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参与违法乱纪活动,做一个合格公民。

2)遵守校纪校规(参考分15分)

维护教学秩序:遵守教学和学籍管理规定及各项教学、课堂、自习及考场纪律,不迟到、早退、旷课,不影响他人学习,自觉服从和接受校、院(系、部)教学管理。

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场所规定,讲秩序、守纪律;开会认真,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就餐排队,参加各种活动不拥护、起哄,对外交往严守纪律。

维护校园管理秩序: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聚众起哄,打架斗殴,寻畔闹事;不攀枝摘花,乱吐、乱扔,维护校园环境;不赌博酗酒,不从事迷信和老乡活动,保持优良的校风;不搞非法活动和非法串联,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维护宿舍管理秩序:严格遵守《宿舍保卫制度》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守宿舍作息时间,坚持宿舍卫生标准,服从门卫和干部管理,尊重清洁工人劳动,自觉维护整洁,卫生,高雅,文明,安静、舒适,稳定,有序的宿舍环境。

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及其各项学生管理纪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时注意大学生的声誉和形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