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看食科专家解读食品安全
时间:2010/03/16 16:54:54 来源: 作者:食科院 黄雄 点击: 次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消费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更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以及久远发展。在今年的两会,关于食品质量与安全的议案再一次成为代表们和舆论讨论的焦点之一。以“3·15”为契机,记者采访了我校食品科技学院博士生导师夏延斌教授,希望他能为我们的消费者带来健康科学的食品消费理念。夏教授是湖南省食品科学技术协会副理事长、湖南省食品行业联合会副会长,长期从事食品领域的研究,对食品质量安全、食品消费方面有全面和独到的认识。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前年的三鹿事件余痛未消,近日“问题奶粉”又现市场,接着海南毒豇豆事件又让人们的心里紧张的弦再次紧绷。
为什么我们最近的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夏延斌教授分析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消费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增强,人们的维权意识也有所提高,遇到有食品安全事件会及时通过监管部门、舆论媒体等反映出来。他说,目前我们看似高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其实是我们的宣传媒体报道得多了。二是,食品在流通加工过程中,不法商贩在利益的驱使下学会了弄虚作假的技术。夏教授解释道,在三聚氰胺事件,我们的农民肯定不知道可以用三聚氰胺代替蛋白质提高牛奶的含氮量来欺骗监察部门。“食品企业在总体的产品质量上是好的,国家在这一块已经抓住了大头,90%的食品是安全的”。
夏延斌教授说,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也作出了很大的努力。《食品安全法》的出台,给执法、工商、企业都进行了很明确的约束,有效遏制住了以前多部门混乱治理的局面。海南毒豇豆事件的发生就是出现了多头管理,缺乏统一标准的监管体系。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新设“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分段监管基础上,对各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协调和指导监管部门填补漏洞,减少重叠。各部门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国家在食品安全的工作的第二大进步就是在2005年施行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即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缩写“QS”表示。记者了解到,这项制度主要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具备生产条件能够生产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方可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否则将不允许生产食品。这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的食品。二是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这有利于把住产品出厂质量关。三是对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贴或加印QS标志,没有这个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这样有利于群众和执法部门识别和监督。
那么,怎样的食品消费理念才是正确的呢?
夏教授解答到,人们的食品消费习惯各有不同,但建议要养成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尽量到大商场进行消费,这些地方销售的食品有各层监管部门的把关,质量信得过。万一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人们还可以通过溯源的手段查到产源地,以便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不要在流动的摊贩购买便宜的食品。“尽管那些可能都是自己在家里做的一些小吃,但是食品质量可能得不到保证”。夏延斌教授说,食品安全的问题也有可能是消费者不科学的饮食习惯造成的——暴饮暴食,偏食乱食都可能造成自身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产生。
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审查等工作已经做好了准备。两会期间,有代表就提出了诸如食品安全要从“田间地头”抓起,食品监管要叫停“九龙治水”等议案。有了国家的重视、人们的关注,相信食品安全事业会越做越好,人们的食品质量会有更高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