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暂行条例
时间:2005/09/20 13:47:51 来源: 作者:学工部 点击:

学生班级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使班主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切实发挥班主任“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班主任任职资格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教师、干部和离退休人员。

3.热心做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熟悉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履行班主任的各项职责,身体健康。

第二条班主任的选聘

1.每位在职专任教师、干部必须接受学校挑选担任班主任工作。

2.校内外离退休人员可以受聘担任班主任工作。

3.班主任由各学院党总支聘任,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4.每名班主任最多可带两个学生班级(学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0人)。

第三条班主任职责

1.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时事政治,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革命传统和道德品质教育,帮助学生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认真抓好学生入学、社会实践、军训、实习、毕业生就业等重要环节的思想教育工作。并且协助计财处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3.及时掌握学生的行为动态,经常听取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学生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向组织汇报,协助学生工作组及时处理班上突发事件。

4.抓好班风建设,开展主题班会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在班级中树立勤奋学习、关心集体、团结友爱、艰苦朴素、遵守校纪校规的良好风尚,认真组织班级开展“做文明大学生”、“创文明校园”、“创文明班级”、“创文明寝室”的活动。

5.抓好学风建设,指导学生班级开展学习、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树立良好的学风。

6.加强与任课老师及学生家长的联系,了解和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和身心成长,力所能及地解决学生困难。并定期向院系主管领导汇报学生工作的情况。

7.帮助培养、选拔学生干部,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8.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做好考核和评奖评优工作。协助学院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对要求入党的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协助做好违纪学生的帮教工作。

9.参与所带毕业班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0.完成学工组和院(系)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班主任待遇

1.学校为班主任创造优良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有关班主任工作的学习培训机会。

2.学校设班主任津贴,按每月100元标准补助,由各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考核按年度发放,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各学院还应该根据各自的经济实力,从自有经费中提取部分经费,用以改善班主任待遇。

3.学校在考核评估基础上,每学年按班主任总数的3—5%的比例评选表彰优秀班主任,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

第五条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1.坚持“八到位”,即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突发事件、班集体重大活动、学生各类考试、学生年度考核评优、催缴学费、学生生病住院等八个方面,班主任必须亲自到位做工作。

2.每月下班级二次,每学年必须找本班每位同学谈一次话,有记录。

3.每月召开一次班团支部会或主题班会。

4.每学期写一份学生工作总结。

5.新接任班主任应在2个月之内熟悉本班学生基本情况。

6.每学期跟班听课4次以上,并作听课记录。

第六条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评估

1.考核评估实行100分制。考核内容分7大项,具体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表。

2.考核分学生评(占30%)、自评(占30%)和院评(占40%),三项相加即得总评成绩。成绩在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班主任考核评估每学年一次,由学院指定人员负责。考核时,班主任要根据考核评估内容进行自评,学院部领导要在深入学生班了解班主任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学生、任课老师、辅导员和所在教研室主任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学院评估,填写考核评估表,签署考核评估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4.考核评估分在60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班主任,应予以解聘,学年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档次;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提拔晋职;对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者要严肃处理。

5.凡在任期间不接受学校聘任担任班主任和班主任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或干部,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职称或晋升职务。

 附:湖南农业大学班主任考核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