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学风建设先进学院、优秀班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习之星、年度文明寝室的通知
时间:2017/12/02 08:5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学风建设先进学院、优秀班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习之星、年度文明寝室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优化学生成长成才环境,促进大学生好学、乐学、善学、勤学,切实助推优良学风、优良教风、文明舍风的形成,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湘农大〔20168号)和《湖南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学风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湘农大〔20171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度学风建设先进学院、优秀班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习之星、年度文明寝室评选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二级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其寝室、班级;学风建设相关工作者。 

  二、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为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报道日至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一天。 

  三、奖项设置 

  学校为获奖单位及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评选学风建设先进学院5个,10000/ 

  学风建设优秀班级18个(每学院1个,本次被评为先进学院的评选2个),2000/ 

  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44名(每学院2名,本次被评为先进学院的评选3名,含自动当选的1名学院学风专干;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团委、教务处、督导处、后勤服务集团联合评选3名),500/ 

  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干部41名(每学院2名;本次学风建设先进学院3名,含自动当选的学院学风文明督导队队长),200/    

  十佳学习之星10名,2000/人;年度学习之星提名奖2(入围本次学习之星评选活动决赛的选手),500/ 

  年度文明寝室41间,原则上每学院男、女寝室各1间(本次学风建设先进学院增加1间,男女不限),500/ 

  四、考评依据 

  《湖南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学风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湘农大〔201715号)(附件1 

  五、2017年十佳"学习之星"评选活动 

  1、评选对象 

  具有湖南农业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奖学金或有重大科研专利。 

  2、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参与学院举办的学习之星初赛。 

  3)学习习惯良好,参与多次学术性活动(修业大学堂、读书笔记、我与书的故事、我与图书馆的故事等) 

  4)具有明显的学习效果(公开出版与学科相关学术专著、获得一项以上科技发明专利、在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3、评选程序 

  11015-1030日各学院举办学习之星初赛评选活动。 

  211月中旬,学校举办学习之星复赛评选活动。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学生人数达到1000人的学院可以推荐2名)、于1031日前提交《湖南农业大学“学习之星”申报表》(附件2)及推荐材料至12215室。 

  312月上旬,学校举办学习之星决赛评选及表彰大会。 

  六、材料提交及要求 

  1学风建设先进学院。依据《湖南农业大学学院学风建设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学风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文件中的附件1)项目所列内容,提供详尽的学风建设日常考核与工作特色总结材料,于1020日前提交学工部管理科。经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审定,于1027日前公布评选结果。 

  2学风建设优秀班级(附件3)、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附件4)、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干部(附件5)、年度文明寝室(附件6)。由各单位提交推荐材料,于1031日前提交学工部管理科。 

  3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档及电子档至12220室,联系人:李珊,联系电话:84638476 

  六、审核公示 

  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对优秀、先进单位及个人名单进行审核认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1. 《湖南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学风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及其附件1-3 

附件2. 湖南农业大学“学习之星”申报表 

附件3. 湖南农业大学学风建设优秀班级推荐表 

附件4. 湖南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5. 湖南农业大学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6. 湖南农业大学年度文明寝室推荐表 

 

  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