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农业大学解除学生处分规定》(湘农大〔2018〕28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及所在学院副书记签署意见,学院党政联席会初审,学生工作部审核,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等程序,拟解除曹凯博等20名学生的留校察看处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受处分原因 |
处分种类 |
1 |
曹凯博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2 |
左才楷 |
植物保护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3 |
王盛铎 |
经济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4 |
王宇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5 |
胡前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6 |
李展硕 |
环境与生态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7 |
卢凌晟 |
环境与生态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8 |
肖奕夫 |
环境与生态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9 |
陈瑾欣 |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10 |
邢嘉荣 |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11 |
王艾杨 |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12 |
李权毅 |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13 |
唐燈 |
信息智能与科学技术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14 |
董亚茹 |
信息智能与科学技术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15 |
李叶芳 |
信息智能与科学技术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16 |
安雨 |
信息智能与科学技术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17 |
陈佳敏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18 |
张桐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19 |
王奕杰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20 |
张金博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考试违纪 |
留校察看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6月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科(求真楼318),联系人:刘相如。
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