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文件
湘农学工[200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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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辅导员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途径和方法,提升学生工作队伍素质,提高我校学生工作管理水平,推动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学校迎评创优的工作目标,经请示学校同意,学生工作部决定组织全校学工系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经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时间:
2、培训地点:图书馆一楼会议室。
3、培训对象:学工部、团委、招生就业处全体人员,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
4、培训内容:辅导员业务培训。
5、培训方式: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和自学。
6、培训要求:所有参加培训对象必须认真学习,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和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向主管校领导请假。通过培训学习,全体辅导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元月30日前撰写一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方面的学习心得或论文交学生工作部。
二OO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