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现代性是指启蒙运动以来人类社会科技、文化、经济、制度的总和。启蒙运动所宣扬的自由、民主的文化以及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是现代性的核心所在。
人类社会由最初的公有制发展出社会职业的逐渐分工,进而出现私有制——这是社会分化、阶层划分的根源。在奴隶社会,奴隶主掌握物质资料以及“奴隶资料”。在封建社会,地主掌握土地,控制了社会的经济命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们通过剥削、压榨工人的剩余价值,继续进行着社会财富的掠夺与不公平分配。寡头集团控制了总统、议会与法律,使“三权分立”最终表现为形式——国家的力量由寡头集团牢牢掌握,表现为暴力维护“不公平”资本主义统治的工具。各种社会党派、政治实体成为各利益集团争夺利益的工具。
那么,在这样的国度,法律究竟给人们带来什么呢?所谓的“现代性”是否会沦为“标签主义”的虚无的概念呢?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了社会制度。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人追逐着利益,甚至为着利益不惜一切。马克思曾说过,“(资本家)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他们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们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他们就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益就会疯狂;有百分之二百的利益就敢于践踏一切原则;有百分之三百的利益他就敢发动战争”。在大萧条时期,为了减少损失,资本家大量销毁“过剩”的产品,用小麦和玉米替煤炭做燃料,把牛奶倒进密西西比河,丝毫不考虑还有无数灾民吃不到饭。在这样的社会,利益顶替了人性成为生活的根本,处于被压迫下的底层劳动人民根本没有“民主”、“自由”可谈,现代性完全沦为空话。
另一方面,理性是现代性的趋势。当前世界政治、经济与科学文化逐渐融为一体,法律体系与道德准则逐一完善,人民通过统一的规则治理世界。资本主义制度也在理性的改造下逐渐完善——尽管其根本制度没有变化,国家更多地干预经济,以减少经济危机的发生。“现代人”习惯于演绎、分析与推理,对理性的信仰成为了一种思维方式。如此说来,现代性依旧存在,并且还不断发展着。然而,如此的现代性带来的可能是忧郁的、官僚的状态,人类仿佛生活在修道院中,过着精神欲望与肉体分离的、严格控制的生活,个人失去了幸福——这又是对现代性的批判。
现代性的诸多问题,仍然需要细心考证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将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