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3 17:58:00 来源: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 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开展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外奖助学金、各类补助补贴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每年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家困生信息数据库。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湘农大发〔2021〕64号)文件精神,现将 2021-2022 学年度家困生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注册在校的 2018-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不含东方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

、认定等级和标准

依据学校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3 个等级。

(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原则上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其中,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以上五类学生(国系统比对成功后单独发学院)不需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直接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未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名单内,但符合《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湘农大发〔2021〕64号)附件1所列的认定情形,可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等级。

、报送要求

申请人登录学生信息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2),填写好《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能够真实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支撑材料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各班级年级或专业 评议小组负责学生填报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参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综合考虑学生信息平台量表建议等级,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后,初步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在本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各单位在认定工作中要维护学生人格尊严,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满后,应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

三)从学生信息平台导出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湖南农业大学 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纸质档,申请表需学生本人、监护人、学院民主评议小组负责人、认定工作组负责人签字。统计表需经办人和负责人手写签名并加盖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

)请各学院于1012日前完成系统报送,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至湖南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逸苑楼203 室)联系人:李珊,联系电话:84618025。

 

附件:

1. 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湘农大发〔2021〕64号)

2. 学生信息平台家困生认定操作手册

3. 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 湖南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

2021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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