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动态】 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17 10:46:00 来源: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精神,国家开发银行明确从即日起针对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2021年度已签合同的借款金额提升”(以下简称“提额”)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额标准和使用范围

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以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本次提额申请,由国家开发银行进行相关审核,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确保使用范围符合政策要求。

二、提额操作时间和办理流程

(一)提额操作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超过规定时间不可再提交提额申请。

(二)办理流程:借款学生如需申请提额,具体操作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

为确保借款学生能够享受新政策,将通过“主动通知+自主选择+远程变更”的方式,启动远程提额工作,学生可在最新贷款限额内在线申请提高贷款金额。

1.公告和短信通知学生。国家开发银行将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附件1),并通过“95593呼叫中心”发送短信(附件2)通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

2.学生远程申请提额。学生可于即日起至10月22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贷款提额申请”功能调整申贷额度,通过远程身份认证后提交提额申请(附件3)。如借款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额申请,则视同自动放弃提额申请;提额申请一旦提交,不可修改和撤销(操作手册见附件4)。首贷学生申请提高额度的,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与共同借款人取得联系,确认其提高额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各学院要及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学院要静心组织力量,走进班级、深入学生中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和讲解;通过微信、QQ、电话、网站等多种渠道联络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确保学生和家长获知最新政策,确保理解政策不走偏、贯彻政策不打折、推广政策不变形。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对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积极化解,确保在10月22日前完成提额工作。

(三)加强思想教育。各学院要引导学生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自身在校期间日常生活的实际需要,合理、适度提高贷款额度,努力学习、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四)加强舆情监测。各学院要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与提额工作相关的舆情,耐心细致地解释答疑,妥善处理投诉意见,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五)加强诈骗防范。各学院要做好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提额仅能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操作,无其他操作方式,警示学生谨防“校园贷”“套路贷”以免误入金融陷阱。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的公告

      2.国家开发银行提额申请通知短信

      3-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

    合同提额申请单

      3-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

合同提额申请电子批

      4.2021年度助学贷款提额操作手册

(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

 

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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