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时间:2020/11/09 14:44:00 来源: 作者: 点击:

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前提:已实现全省联网,省内定点医院住院直接在医院结算。请学生们选择在定点医院住院!普通门诊报销仅限校医院!

 

一、总原则:住院才能报销(门诊不可报销)

 

二、不能报销的情况:

1.长沙市本地定点医院不进行报销(定点医院有专门的报销窗口,自行拿到医院去报销。)

2.已经报了农村医保,城镇医保不再受理。

3.美容,整形,微整容等不能报销(如牙齿矫正,割双眼皮等),中药,进口药不能报销。

 

三、正常报销(非意外伤害)

1、原始住院发票(第一联收据联,且在发票有限期内

2、医疗费用汇总清单(详细收支清单)(未连在一起每一张都要盖章)

3、出院记录(出院小结或者出院诊断证明不可

4、医院收费级别(医院等级)证明(等级证明上需出示医院可拨通的电话

5、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疾病情况介绍不得过简,不得照抄诊断证明,将住院前中后情况介绍)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不可传真)

7、社保卡、长沙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本人>(不可传真)

注意事项:

1. 一级医院还需提供:①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②病案首页,③入院记录(都要加盖医院公章)

2.非假期异地住院的须有学院出示的正当理由的正式请假条或公司提供实习证明。(请假条上理由不可写因病请假)

3.假期异地(非户口所在地)报销须提供实习证明(不可传真或复印)。

4.上述所有材料本人均要复印一份自己留下并将原材料上交(最好把住院期间医院给出的所有单子交上来,加盖医院公章)

5.大一新生在第一学期12月份(视医保录入具体情况而定)前在长沙市定点医院就医报销

     情况介绍:原则上,在长沙市定点医院就医的不进行报销,需自行拿到医院报销(定点医院有专门的报销窗口)。但是在第一学期11月底前(视医保录入具体情况而定)由于大一新生医保信息还没有完全录入系统,医院无法查看其相关信息,当时无法在医院进行报销,因此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医保中心报销的。

具体操作:须向拿到协议医院医疗费用中心报账说明文件,填好这份证明;学校方面提供《新生医保未录入系统证明》即可。

 

6.注意:

所有材料(除写明是复印件的)和公章必须是原件。

所有材料(除身份证和长沙银行卡复印件)均要加盖医院公章或学院公章。

所有资料请复印备份一份,基本保险报销完后,备份材料可用于商业保险的报销!

 

医保中心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政府,进门右转直走,进入政务大厅的27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