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1.总原则:住院才能报销(门诊不可报销)
2.不能报销的情况:
长沙市本地定点医院不进行报销(定点医院有专门的报销窗口,自行拿到医院去报销。)已经报了农村医保,城镇医保不再受理。美容,整形,微整容等不能报销(如牙齿矫正,割双眼皮等),中药,进口药不能报销。
3.正常报销(非意外)要准备的材料:
①原始住院发票<第一联收据联,且在发票有限期内>
②医疗费用汇总清单(详细收支清单)(未连在一起每一张都要盖章)
③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有其一即可)
医院收费级别(医院等级)证明(等级证明上需出示医院可拨通的电话)
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疾病情况介绍不得过简,不得照抄诊断证明,将住院前中后情况介绍,尽量详细;学校意见一栏写“情况属实”四个字,盖学院公章并由学院领导签字。)
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不可传真)
⑤长沙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本人>(不可传真)
注意:学生在将资料提交前最好将所有材料复印一份。
4.意外伤害报销(如骨折,摔伤,被蛇咬等)除以上7份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
意外伤害申请表
急诊病历原件(需盖急诊科的章)
入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
5.特殊情况:
(1)一级医院还需提供:
①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②病案首页
③入院记录(都要加盖医院公章)
(2)非学校假期就医的须有学院出示的正当理由的正式请假条。
(3)非假期异地(长沙市以外的所有地方)且不是因故请假的报销须提供实习证明。
(4)假期异地(非户口所在地)报销须提供实习证明(不可传真或复印)。
上述所有材料本人均要复印一份自己留下并将原材料上交(最好把 住院期间医院给出的所有单子交上来,加盖医院公章)
(5)大一新生在第一学期12月份(视医保录入具体情况而定)前在长沙市定点医院就医报销
①情况介绍:原则上,在长沙市定点医院就医的不进行报销,需自行拿到医院报销(定点医院有专门的报销窗口)。但是在第一学期11月底前(视医保录入具体情况而定)由于大一新生医保信息还没有完全录入系统,医院无法查看其相关信息,当时无法在医院进行报销,因此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医保中心报销的。
②具体操作:须向校勤工医保助理拿到“协议医院医疗费用中心报账说明”文件,再在医保助理的指导下填好这份证明;学校方面提供《新生医保未录入系统证明》即可。
6.注意:
所有材料(除写明是复印件的)和公章必须是原件。
所有材料(除身份证和长沙银行卡复印件)均要加盖医院公章或学院公章。
所有章印要求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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