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我校资助体系 促进助学工作顺利开展
时间:2008/01/02 21:24:00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本刊讯 我校积极响应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56号)文件精神,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制度、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绿色通道”制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等。

学校专门设置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健全了由周清明校长直接领导,各学院及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的“资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开辟多条途径,利用多种手段,整合多方力量,多管齐下,努力构建了“奖、勤、缓、贷、补、助、培、免”八位一体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机制。学校每学年为贫困生提供800个校内固定岗位,2000余个校外实践岗位。2004-2007年共有3426人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发放勤工助学经费320万元;为400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金额达到1855万元;有18532人次获得各类奖、助学金1861.8万元;同时,积极为新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举办了两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邀请了“感动中国2006十大人物——黄舸父子”来校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作专场报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不但在经济上脱贫,而且在精神上脱贫。

目前,我校200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相关工作已基本结束。我校今年奖助学金总额为429.1万元:国家奖学金28名,金额22.4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432名,金额108万元;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2987名,金额298.7万元,为学校历年国家奖助学金数额之最。学校也将本着对每一位学生负责的态度,严格组织审核,认真开展本次的评选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监督,确保整个评选工作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勤工助学办